1929cc威尼斯MPAcc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 社会实践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加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根据威尼斯官网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在学院会计专硕教指委的领导下制定,由MPAcc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坚持“四基于、四注重”原则,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为民族地区输送高层次的实用型会计人才。
第三条 专业实践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实践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及格”,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社会实践,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其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技巧,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就业竞争力。
第四条 专业实践包括社会实践和案例研究与开发两部分的内容。
专业社会实践采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与研究生各自联系分散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施。专业社会实践要求研究生深入社会活动或到企业实际进行调研、业务实习等,并完成相应实习实践材料,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方可获得专业社会实践学分。具有 3 年以上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评估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可以通过提交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经评定通过后获得相应专业社会实践学分。
专业社会实践原则上总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第3学期开题前原则上需进行过一定时间的专业社会实践。专业社会实践一般需在第4学期期中前全部完成。
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要求学生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高质量专业案例。专业案例要求格式规范,原则上需包括“案例描述、发现或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方案、启示与借鉴”等五个部分。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进行成绩评定,并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案例研究与开发环节原则上应于第4学期完成。
第五条 在进行专业实习活动前,应制定专业实习计划。计划一般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内容及要求,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实习的地点与单位,实习的人员安排,实习的方案及检查的方法,实习报告的撰写与要求,实习的考核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实习计划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认真撰写实习周记与总结报告。
第六条 研究生在进行专业实践活动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实践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和学校管理规定,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保护好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 专业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提交实习计划书、实习鉴定书、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或实务工作总结)、案例研究报告、专业实践周志等实习证明材料,并提供不同场景个人工作照2 张,与同事不同场景合影2 张等佐证材料。